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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G钢管检测员刚刚得知最新消息指出,近日,河北省环保厅印发《河北省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对河北省钢铁等行业2018-2019秋冬季错峰生产评价指标予以明确,拟通过对重点行业开展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科学制定差别化的停限产措施,严禁“一刀切”,有效减少秋冬季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认真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统筹污染治理与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相协调为重点,以错峰生产减少的污染物排放量抵消取暖季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为目标,通过对重点行业开展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科学制定差别化的停限产措施,严禁“一刀切”,有效减少秋冬季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引导企业有序开展深度治理,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促进全省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圆满完成。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民生优先。对涉及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扶贫易地搬迁等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在保障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但要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以保障民生为由规避错峰生产。
2.坚持质量导向。依法获得排污许可证、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测数据真实有效且符合现行行业产业政策的企业,按照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类管理、差异化错峰生产。对实现超低排放、工艺技术先进、运输结构合理、产品优质高端的企业,不予错峰生产;对部分生产工序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运输结构基本合理、产品中端的企业,错峰20%-30%;对仅达到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运输结构不合理、产品低端的企业,错峰50%-60%;对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不符合现行行业产业政策,或未按期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全面停产治理。
3.坚持错峰与应急相结合。重点行业企业在执行差异化错峰生产的同时,要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采取提前储备原辅材料、错峰运输、提高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等应急响应措施。
(三)实施范围
按照生态环境部《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传输通道城市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定州、辛集市,2018-2019年秋冬季列入错峰生产的重点行业钢铁、焦化、铸造、建材、碳素、医药(农药)制造等行业。
传输通道城市按照本指导意见,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增加其他行业绩效评价办法,制定本市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传传输通道城市可结合实际参考制定本地秋冬季减排方案。
未列入本指导意见的行业,参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指导意见》(冀气领办〔2018〕239号)执行。
(四)实施时间
错峰时间:参照生态环境部和我省《攻坚行动方案》规定时间执行。